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廣西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及標準設計圖集復審工作的通知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04-24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動我區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升級,持續提升標準的適用性、規范性、時效性和協調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有關要求,我廳決定開展2025年廣西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及標準設計圖集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范圍
(一)2018年、2019年及2020年批準發布實施的廣西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和標準設計圖集(詳見附件1);
(二)2021年1月1日以后批準發布,但因現行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等發生變化而不適用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主編單位也可提出復審意見。
二、復審原則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標準及標準設計圖集應建議廢止:
1. 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2. 與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內容矛盾或存在大量重復;
3. 主要技術內容不再適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標準及標準設計圖集應建議修訂或局部修訂:
1. 不滿足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2. 部分技術內容不再適用或制約科技成果推廣應用;
3. 現行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已經修訂;
4. 可與其他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合并。
(三)無上述情況,技術內容仍適用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和標準設計圖集應建議繼續有效。
三、復審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主編單位自審。主編單位應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調研,組織本標準主要編制人員對標準進行自審,填寫《廣西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及標準設計圖集自審意見表》(詳見附件2),加蓋主編單位公章后于2025年5月31日前報送材料(紙質材料一式2份,電子版材料請發送至郵箱:tkjc@zjt.gxzf.gov.cn)。
(二)專家復審。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專家召開標準復審會議,形成復審意見。
(三)公布復審結果。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復審意見進行審核,對確認為繼續有效或廢止的,予以公告;對確認為修訂或合并的,納入年度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和標準設計圖集制(修)訂計劃。
四、聯系方式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聯系人:李毅
聯系電話:0771-2260041
聯系地址:南寧市青秀區金湖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203室
技術咨詢單位:廣西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
聯系人:鄭玉潔、蘇? 霞
聯系電話:0771-557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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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廣西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及標準設計圖集復審項目匯總表
2. 廣西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及標準設計圖集自審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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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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