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許可證是建筑工程施工的必要手續,南寧市的建筑許可證辦理流程及時間如下:
一、建筑許可證申請
1. 材料準備: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項目基本情況說明、建設單位及法定代表人證明、施工單位及負責人證明、承包合同、取得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等資料。
2. 到南寧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政市政設施處窗口領取一份《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及其他有關申報材料。
3. 填寫申報表。填寫申報表時,需注意完整填寫有關建設工程的基本情況,并在附表中詳細列明所提交的各項資料清單。對于涉及面廣、資料復雜的項目,可通過申請內部意見查證表。
4. 把所需資料逐一總結齊全后,攜帶齊全資料到市規劃局遞交。
二、建筑許可證審批
1. 受理階段:市規劃局應在接收到申報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資料登記手續,并要求補充不全的證明文件。拒絕受理的事由必須書面或口頭告知申請單位。
2. 審查階段:市規劃局市政工程處應于接件后20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單位對提交資料進行審查評定。
3. 審批階段:市規劃局建設工程管理處應于審查合格后30個工作日內,制作并頒發《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建筑許可證領取
完成建筑許可證審批程序后,進入領證環節。建筑單位拿著辦理單據到南寧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政市政設施處窗口領取《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辦證時間約1至3個工作日,領證人必須出示身份證或工作證等有效證件。
四、建筑許可證辦理時間
建筑許可證辦理時間一般為2-3個月,具體辦理時間會因地方政策、申請材料完整性和審核難度等因素而有所變化。
五、建筑許可證辦理費用
建筑許可證辦理費用根據建筑面積及其他因素而定,大多數情況下需要繳納一定的審批費和設計費用,具體收費標準請詢問南寧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上面就是南寧市建筑許可證辦理流程及時間,提醒申請單位,必須按照規定時間完成規劃審批申報及審批程序,不能在未取得許可證情況下擅自開工,否則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南寧市臨時建筑許可證辦理流程及費用
如果您需要在南寧市建設臨時性建筑物,如帳篷、棚子、臨時展館等,就需要辦理南寧市臨時建筑許可證。下面,我們將為您詳細介紹該證件的辦理流程及費用。
辦理流程
1. 準備材料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 建筑物設計圖紙
- 竣工驗收報告
- 開工報告
- 臨時建筑物設施圖
- 施工圖
- 建筑物尺寸、重量、材料等證明文件
- 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
2. 填寫申請表
根據《南寧市臨時建筑物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申請人需填寫《南寧市臨時建筑許可證申請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3. 到相關部門提交材料
申請人需攜帶以上材料到南寧市建設工程監理站或區縣建設局,提交申請材料,并繳納相關費用。
4. 審批
南寧市建設工程監理站或區縣建設局在接受申請材料后,將委托有證書的工程詢問公司或工程設計單位對該申請進行審查。如果審查通過,就會發放臨時建筑許可證。
費用
根據《南寧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涉及使用國有土地的臨時建筑物,需要按土地使用費、拆卸清理費、保證金等繳納相關費用。因此,具體費用需要根據申請臨時建筑許可證的具體情況進行評估。
辦理南寧市臨時建筑許可證需要準備充分的材料,并完成相關流程。同時,費用也是需要申請人提前評估并預算的重要環節。